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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人
[相关解释]
1.道德高尚的人。 2.《释氏要览.称谓》引古师云"内有德智,外有胜行,在人之上,名上人。"自南朝宋以后,多用作对和尚的尊称。 3.居于上位的人,指君主。 4.旧时对主人的称呼。 5.方言。子女对父母或祖父母的称呼。
1.道德高尚的人。 2.《释氏要览.称谓》引古师云"内有德智,外有胜行,在人之上,名上人。"自南朝宋以后,多用作对和尚的尊称。 3.居于上位的人,指君主。 4.旧时对主人的称呼。 5.方言。子女对父母或祖父母的称呼。
从祖祖父母
[相关解释]
1.祖父的兄弟及其妻子。即伯祖父母或叔祖父母。
1.祖父的兄弟及其妻子。即伯祖父母或叔祖父母。
例授
[相关解释]
1.循例授官。清制封典,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授给本身者为例授;因推恩而授给本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之存者为例封,其殁者为例赠。参阅《清会典.吏部.验封清吏司》。
1.循例授官。清制封典,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授给本身者为例授;因推恩而授给本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之存者为例封,其殁者为例赠。参阅《清会典.吏部.验封清吏司》。
公祖
[相关解释]
1.旧时士绅对知府以上地方官的尊称。对地位较高者﹐亦称老公祖﹑大公祖和公祖父母。流行于明清。 2.复姓。孔子弟子有公祖句兹。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1.旧时士绅对知府以上地方官的尊称。对地位较高者﹐亦称老公祖﹑大公祖和公祖父母。流行于明清。 2.复姓。孔子弟子有公祖句兹。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公祖父母
[相关解释]
1.见"公祖"。
1.见"公祖"。
匿丧
[相关解释]
1.旧时官员祖父母﹑父母死,不呈报,不服丧,对外隐瞒或另择时日,谓之匿丧。
1.旧时官员祖父母﹑父母死,不呈报,不服丧,对外隐瞒或另择时日,谓之匿丧。
外氏
[相关解释]
1.指外祖父母家。
1.指外祖父母家。
孙儿
[相关解释]
1.儿子的儿子。常为祖父母对孙子的称呼或孙子对祖父母的自称。
1.儿子的儿子。常为祖父母对孙子的称呼或孙子对祖父母的自称。
封荫
[相关解释]
1.亦作"封荫"。 2.旧时具有一定品秩的官吏﹐其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及妻室得受封赠﹐子孙亦得荫袭官爵﹐称为"封荫"。
1.亦作"封荫"。 2.旧时具有一定品秩的官吏﹐其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及妻室得受封赠﹐子孙亦得荫袭官爵﹐称为"封荫"。
尊亲属
[相关解释]
1.指辈分高的亲属。如父母﹑伯叔父母﹑舅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夫或妻之父母等。参见"尊属"。
1.指辈分高的亲属。如父母﹑伯叔父母﹑舅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夫或妻之父母等。参见"尊属"。
小功
[相关解释]
1.旧时丧服名﹐五服之第四等。其服以熟麻布制成﹐视大功为细﹐较缌麻为粗。服期五月。凡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之。 2.小功绩。
1.旧时丧服名﹐五服之第四等。其服以熟麻布制成﹐视大功为细﹐较缌麻为粗。服期五月。凡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之。 2.小功绩。
就养
[相关解释]
1.侍奉父母。 2.指侍奉祖父母。 3.接受奉养。
1.侍奉父母。 2.指侍奉祖父母。 3.接受奉养。
恶逆
[相关解释]
1.奸恶逆乱。 2.古代刑律十恶大罪之一。指殴打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死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的人。
1.奸恶逆乱。 2.古代刑律十恶大罪之一。指殴打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死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的人。
承重
[相关解释]
1.指承受宗庙与丧祭的重任。封建宗法制度,其人及父俱系嫡长,而父先死,则祖父母丧亡时,其人称承重孙。如祖父及父均先死,于曾祖父母丧亡时,称承重曾孙。遇有这类丧事都称承重。 2.承受重量。
1.指承受宗庙与丧祭的重任。封建宗法制度,其人及父俱系嫡长,而父先死,则祖父母丧亡时,其人称承重孙。如祖父及父均先死,于曾祖父母丧亡时,称承重曾孙。遇有这类丧事都称承重。 2.承受重量。
斩衰
[相关解释]
1.亦作"斩缞"。 2.旧时五种丧服中最重的一种。用粗麻布制成﹐左右和下边不缝。服制三年。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为公婆﹐承重孙为祖父母﹐妻妾为夫﹐均服斩衰。先秦诸侯为天子﹑臣为君亦服斩衰。
1.亦作"斩缞"。 2.旧时五种丧服中最重的一种。用粗麻布制成﹐左右和下边不缝。服制三年。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为公婆﹐承重孙为祖父母﹐妻妾为夫﹐均服斩衰。先秦诸侯为天子﹑臣为君亦服斩衰。
族祖父母
[相关解释]
1.族祖父与族祖母。
1.族祖父与族祖母。
晋授
[相关解释]
1.清制,已得封典的官员,遇朝廷庆典,得再次请封。本人称授,尚存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称封,已死的称赠,也称"晋授"。参阅《清会典.吏部九.验封清吏司》。
1.清制,已得封典的官员,遇朝廷庆典,得再次请封。本人称授,尚存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称封,已死的称赠,也称"晋授"。参阅《清会典.吏部九.验封清吏司》。
期服
[相关解释]
1.亦作"杘服"。 2.齐衰为期一年的丧服。旧制﹐凡服丧为长辈如祖父母﹑伯叔父母﹑未嫁的姑母等﹐平辈如兄弟﹑姐妹﹑妻﹐小辈如侄﹑嫡孙等﹐均服期服。又如子之丧﹐其父反服﹐已嫁女子为祖父母﹑父母服丧﹐也服期服。
1.亦作"杘服"。 2.齐衰为期一年的丧服。旧制﹐凡服丧为长辈如祖父母﹑伯叔父母﹑未嫁的姑母等﹐平辈如兄弟﹑姐妹﹑妻﹐小辈如侄﹑嫡孙等﹐均服期服。又如子之丧﹐其父反服﹐已嫁女子为祖父母﹑父母服丧﹐也服期服。
直系亲属
[相关解释]
1.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等。有时也包括需要本人扶养的祖父母和未成年的弟妹。
1.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等。有时也包括需要本人扶养的祖父母和未成年的弟妹。
直系血亲
[相关解释]
1.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不论父系或母系﹑子系或女系都是直系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封建社会只以父系或子系为直系血亲。
1.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不论父系或母系﹑子系或女系都是直系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封建社会只以父系或子系为直系血亲。
祖父母
[相关解释]
1.祖父与祖母。 2.犹祖公,公祖。旧时地方乡绅对本地长官的尊称。
1.祖父与祖母。 2.犹祖公,公祖。旧时地方乡绅对本地长官的尊称。
私忌
[相关解释]
1.个人的仇怨。 2.私家的忌日。指父母及祖父母﹑曾祖父母死日。
1.个人的仇怨。 2.私家的忌日。指父母及祖父母﹑曾祖父母死日。
私忌日
[相关解释]
1.旧时指父母及祖父母﹑曾祖父母的死日。
1.旧时指父母及祖父母﹑曾祖父母的死日。
终养
[相关解释]
①辞官回家奉养父母或祖父母,直到寿终为止愿乞终养|索性趁老太太还在,告个终养,不为忠臣,便为孝子。②退职养老其有年衰患病情愿终养者,听其回籍。
①辞官回家奉养父母或祖父母,直到寿终为止愿乞终养|索性趁老太太还在,告个终养,不为忠臣,便为孝子。②退职养老其有年衰患病情愿终养者,听其回籍。
缌麻
[相关解释]
1.古代丧服名。五服中之最轻者,孝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三月。凡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等,均服之。
1.古代丧服名。五服中之最轻者,孝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三月。凡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等,均服之。
血亲
[相关解释]
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其中,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确有血缘关系的称为自然血亲;实际上没有血缘关系、经法律确认为与自然血亲有相同地位的亲属称为准血亲或法律拟制血亲,如继父母与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称为直系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血缘上与自己同出一源的称为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等。
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其中,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确有血缘关系的称为自然血亲;实际上没有血缘关系、经法律确认为与自然血亲有相同地位的亲属称为准血亲或法律拟制血亲,如继父母与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称为直系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血缘上与自己同出一源的称为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等。
诰赠
[相关解释]
1.明清对五品以上官员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室之殁者﹐以皇帝的诰命追赠封号﹐叫诰赠。
1.明清对五品以上官员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室之殁者﹐以皇帝的诰命追赠封号﹐叫诰赠。
赡养
[相关解释]
成年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其他长辈在物质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顾。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成年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其他长辈在物质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顾。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重亲
[相关解释]
1.婚姻之家复结婚姻,俗说亲上加亲。 2.祖父母与父母的并称。 3.兵书上指多次重金收买对方人员,引为己用。
1.婚姻之家复结婚姻,俗说亲上加亲。 2.祖父母与父母的并称。 3.兵书上指多次重金收买对方人员,引为己用。
重侍下
[相关解释]
1.指祖父母存在之日。
1.指祖父母存在之日。
重堂
[相关解释]
1.指楼房。 2.指祖父母。 3.道教语。咽喉的别名。
1.指楼房。 2.指祖父母。 3.道教语。咽喉的别名。
重庆
[相关解释]
1.指祖父母与父母俱存。 2.再度庆祝。
1.指祖父母与父母俱存。 2.再度庆祝。
重闱
[相关解释]
1.重重宫门。指深宫。 2.闺门。 3.旧称父母或祖父母。
1.重重宫门。指深宫。 2.闺门。 3.旧称父母或祖父母。
齐衰
[相关解释]
1.丧服名。为五服之一。服用粗麻布制成,以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服期有三年的,为继母﹑慈母;有一年的,为"齐衰期",如孙为祖父母,夫为妻;有五月的﹐如为曾祖父母;有三月的,如为高祖父母。
1.丧服名。为五服之一。服用粗麻布制成,以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服期有三年的,为继母﹑慈母;有一年的,为"齐衰期",如孙为祖父母,夫为妻;有五月的﹐如为曾祖父母;有三月的,如为高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