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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受田相关的词语及解释 👇
余夫
[相关解释]
1.古代谓法定的受田人口之外的人。
1.古代谓法定的受田人口之外的人。
受田
[相关解释]
1.古代有授给人民田地的制度,民年二十后可受公家分与的田地,六十归还。参阅《汉书.食货志上》﹑《通典.食货一﹑二》。
1.古代有授给人民田地的制度,民年二十后可受公家分与的田地,六十归还。参阅《汉书.食货志上》﹑《通典.食货一﹑二》。
口分田
[相关解释]
1.唐代按人口授田。每口人所受者,皆包含永业田二十亩,其余为口分田。如男丁受田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
1.唐代按人口授田。每口人所受者,皆包含永业田二十亩,其余为口分田。如男丁受田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
夫田
[相关解释]
1.古代有计口受田制度。一夫所受之田﹐谓之夫田。 2.指计口受田制度。
1.古代有计口受田制度。一夫所受之田﹐谓之夫田。 2.指计口受田制度。
夫税
[相关解释]
1.一夫受田百亩所出之租税。
1.一夫受田百亩所出之租税。
授田
[相关解释]
1.古时按户分田的制度。如夏的贡法,殷的助法,周的彻法。田为公有,受田者向国家纳税。年老及身故,还田。唐代亦实行授田法,其制有异前代。
1.古时按户分田的制度。如夏的贡法,殷的助法,周的彻法。田为公有,受田者向国家纳税。年老及身故,还田。唐代亦实行授田法,其制有异前代。
爰田
[相关解释]
1.谓变更旧日田土所有制﹐以公田赏赐众人。也称辕田。《左传.僖公十五年》"晋于是乎作爰田。"孔颖达疏"服虔﹑孔晁皆云'爰,易也。赏众以田,易其疆畔。'"杨伯峻注"晋惠既以大量田土分赏众人,自必变更旧日田土所有制。所赏者众,公田恐难以满足,又不能不开阡陌以益之。"旧说认为是古代按休耕需要而施行的一种土地分配制度。《汉书.地理志下》"孝公用商旨,制辕田。"颜师古注引孟康曰"三年爰土易居,古制也,末世侵废,商鞅相秦,复立爰田,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爰自在其田,不复易居也。"古代民受田上田夫百亩﹐每岁一耕
1.谓变更旧日田土所有制﹐以公田赏赐众人。也称辕田。《左传.僖公十五年》"晋于是乎作爰田。"孔颖达疏"服虔﹑孔晁皆云'爰,易也。赏众以田,易其疆畔。'"杨伯峻注"晋惠既以大量田土分赏众人,自必变更旧日田土所有制。所赏者众,公田恐难以满足,又不能不开阡陌以益之。"旧说认为是古代按休耕需要而施行的一种土地分配制度。《汉书.地理志下》"孝公用商旨,制辕田。"颜师古注引孟康曰"三年爰土易居,古制也,末世侵废,商鞅相秦,复立爰田,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爰自在其田,不复易居也。"古代民受田上田夫百亩﹐每岁一耕
租庸调
[相关解释]
1.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绫﹑絡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
1.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绫﹑絡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
职分田
[相关解释]
1.古代按品级授予官吏作俸禄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级分给公田﹐为授职分田之始。隋时已有职分田之称﹐以后历代相沿﹐唯授田数量各有增减。职分田于解任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官吏受田佃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明以后废除﹐但仍有养廉田﹑庄田等名目。
1.古代按品级授予官吏作俸禄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级分给公田﹐为授职分田之始。隋时已有职分田之称﹐以后历代相沿﹐唯授田数量各有增减。职分田于解任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官吏受田佃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明以后废除﹐但仍有养廉田﹑庄田等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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