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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夫
[相关解释]
1.壮健的男子。 2.唐代丁谓正役,夫谓杂徭◇泛指服力役的人夫。
1.壮健的男子。 2.唐代丁谓正役,夫谓杂徭◇泛指服力役的人夫。
丁女
[相关解释]
1.已到服力役年龄的成年女子。 2.指火。丙丁为火。道教以六丁为阴神,名"六丁玉女",故以"丁女"称火。
1.已到服力役年龄的成年女子。 2.指火。丙丁为火。道教以六丁为阴神,名"六丁玉女",故以"丁女"称火。
丁庸
[相关解释]
1.用以充抵力役的赋税。 2.指以赋税充抵力役的制度。
1.用以充抵力役的赋税。 2.指以赋税充抵力役的制度。
优免
[相关解释]
1.准予豁免租赋﹑力役等,以示优待。
1.准予豁免租赋﹑力役等,以示优待。
傜役
[相关解释]
1.亦作"傜伇"。 2.古代官方规定的平民(主要是农民)成年男子在一定时期内或特殊情况下所承担的一定数量的无偿社会劳动。一般有力役﹑军役和杂役。历代以来,名目繁多,办法苛严。
1.亦作"傜伇"。 2.古代官方规定的平民(主要是农民)成年男子在一定时期内或特殊情况下所承担的一定数量的无偿社会劳动。一般有力役﹑军役和杂役。历代以来,名目繁多,办法苛严。
傜赋
[相关解释]
1.力役与赋税。
1.力役与赋税。
分封制
[相关解释]
1.中国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周灭商和东征以后,曾分封同姓和功臣为诸侯,以为藩屏。诸侯的君位世袭,在其国内拥有统治权,但对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战国时,各国仍多分封侯君,但侯君已多不掌握封地的政权和军权,而且封地褊小,多不世袭。秦始皇统一全国,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初又兼采之。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封国的官吏全由中央任免,诸侯只征收租税,封国名存实亡。魏晋以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制,其性质不全相同。
1.中国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周灭商和东征以后,曾分封同姓和功臣为诸侯,以为藩屏。诸侯的君位世袭,在其国内拥有统治权,但对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战国时,各国仍多分封侯君,但侯君已多不掌握封地的政权和军权,而且封地褊小,多不世袭。秦始皇统一全国,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初又兼采之。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封国的官吏全由中央任免,诸侯只征收租税,封国名存实亡。魏晋以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制,其性质不全相同。
力役
[相关解释]
1.以武力征伐。 2.劳役。 3.征用民力。 4.服役;干体力活。
1.以武力征伐。 2.劳役。 3.征用民力。 4.服役;干体力活。
功调
[相关解释]
1.古指力役税和征收织物的户税。
1.古指力役税和征收织物的户税。
号坎
[相关解释]
1.旧时从事拉车﹑抬轿﹑搬运等力役者所穿的有特定式样并编号码的马甲。
1.旧时从事拉车﹑抬轿﹑搬运等力役者所穿的有特定式样并编号码的马甲。
均徭
[相关解释]
1.明代三大徭役(里甲﹑杂泛﹑均徭)之一。按民户丁粮之多寡派充的各种经常性杂役。参阅《明史.食货志二》。 2.清代徭役制度。初为征力役,后改为征银助役,继复摊征于地粮,称为"均徭银"。参阅《清会典.户部六.尚书侍郎执掌》。
1.明代三大徭役(里甲﹑杂泛﹑均徭)之一。按民户丁粮之多寡派充的各种经常性杂役。参阅《明史.食货志二》。 2.清代徭役制度。初为征力役,后改为征银助役,继复摊征于地粮,称为"均徭银"。参阅《清会典.户部六.尚书侍郎执掌》。
夫布
[相关解释]
1.古代赋税的一种。指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代替力役的人口税。
1.古代赋税的一种。指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代替力役的人口税。
工丁
[相关解释]
1.服力役的壮丁。
1.服力役的壮丁。
平繇
[相关解释]
1.平均使用力役。
1.平均使用力役。
役庸
[相关解释]
1.用以代替力役的赋税。
1.用以代替力役的赋税。
徭赋
[相关解释]
1.力役与赋税。
1.力役与赋税。
民事
[相关解释]
1.犹国政。 2.泛指民间诸事;民政事务。 3.指力役之事。 4.指农事。 5.泛指民间生活情事。 6.有关民法的。
1.犹国政。 2.泛指民间诸事;民政事务。 3.指力役之事。 4.指农事。 5.泛指民间生活情事。 6.有关民法的。
添丁
[相关解释]
1.唐卢仝生子,取名"添丁",意谓为国家添一丁役(服力役的壮丁)。唐韩愈《寄卢仝》诗"去年生儿名添丁,意令与国充耘耔。"后引申为生男孩。
1.唐卢仝生子,取名"添丁",意谓为国家添一丁役(服力役的壮丁)。唐韩愈《寄卢仝》诗"去年生儿名添丁,意令与国充耘耔。"后引申为生男孩。
科派
[相关解释]
1.谓摊派力役﹑赋税或索取(钱财)。
1.谓摊派力役﹑赋税或索取(钱财)。
租庸调
[相关解释]
1.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绫﹑絡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
1.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绫﹑絡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
输庸
[相关解释]
1.缴纳代替力役的赋税。
1.缴纳代替力役的赋税。
配舂
[相关解释]
1.古代一种任治米的力役。为女犯所服之役。
1.古代一种任治米的力役。为女犯所服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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