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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主
[相关解释]
1.丧事的主持人。旧丧礼以死者嫡长子为丧主;无嫡长子,则以嫡长孙充任。若当家无丧主,则依次以五服内亲﹑邻家﹑里尹来担任。
1.丧事的主持人。旧丧礼以死者嫡长子为丧主;无嫡长子,则以嫡长孙充任。若当家无丧主,则依次以五服内亲﹑邻家﹑里尹来担任。
五属
[相关解释]
1.五服内的亲属。 2.春秋齐国管仲制定的边邑行政组织。五属为四万五千家,置大夫一人。
1.五服内的亲属。 2.春秋齐国管仲制定的边邑行政组织。五属为四万五千家,置大夫一人。
五族
[相关解释]
1.指族诛本人﹑两弟及两妻家。 2.谓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内的亲族。 3.辛亥革命后曾称汉﹑满﹑蒙﹑回﹑藏五个民族为"五族"。
1.指族诛本人﹑两弟及两妻家。 2.谓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内的亲族。 3.辛亥革命后曾称汉﹑满﹑蒙﹑回﹑藏五个民族为"五族"。
五服
[相关解释]
1.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事天子之意。《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孔传"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又周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见《书.康诰》。 2.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 3.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 4.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1.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事天子之意。《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孔传"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又周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见《书.康诰》。 2.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 3.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 4.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出服
[相关解释]
1.谓居丧到期,除去丧服。 2.在五服之外。指血亲关系已出五代的。
1.谓居丧到期,除去丧服。 2.在五服之外。指血亲关系已出五代的。
卫服
[相关解释]
1.古代九服之一。 2.指五服之一。见《书.康诰》。参见"九服"﹑"五服"。
1.古代九服之一。 2.指五服之一。见《书.康诰》。参见"九服"﹑"五服"。
外服
[相关解释]
1.古王畿以外的地方,所谓五服﹑九服之地◇指京都以外的地区及边远蛮荒之地。与内服相对。
1.古王畿以外的地方,所谓五服﹑九服之地◇指京都以外的地区及边远蛮荒之地。与内服相对。
大功
[相关解释]
1.大功业﹐大功劳。 2.奖励用语。 3.丧服五服之一﹐服期九月。其服用熟麻布做成﹐较齐衰稍细﹐较小功为粗﹐故称大功。旧时堂兄弟﹑未婚的堂姊妹﹑已婚的姑﹑姊妹﹑侄女及众孙﹑众子妇﹑侄妇等之丧﹐都服大功。已婚女为伯父﹑叔父﹑兄弟﹑侄﹑未婚姑﹑姊妹﹑侄女等服丧﹐也服大功。参阅《仪礼.丧服》﹑《清通典.礼服制》。
1.大功业﹐大功劳。 2.奖励用语。 3.丧服五服之一﹐服期九月。其服用熟麻布做成﹐较齐衰稍细﹐较小功为粗﹐故称大功。旧时堂兄弟﹑未婚的堂姊妹﹑已婚的姑﹑姊妹﹑侄女及众孙﹑众子妇﹑侄妇等之丧﹐都服大功。已婚女为伯父﹑叔父﹑兄弟﹑侄﹑未婚姑﹑姊妹﹑侄女等服丧﹐也服大功。参阅《仪礼.丧服》﹑《清通典.礼服制》。
小功
[相关解释]
1.旧时丧服名﹐五服之第四等。其服以熟麻布制成﹐视大功为细﹐较缌麻为粗。服期五月。凡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之。 2.小功绩。
1.旧时丧服名﹐五服之第四等。其服以熟麻布制成﹐视大功为细﹐较缌麻为粗。服期五月。凡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之。 2.小功绩。
无服
[相关解释]
1.没有衣穿。 2.古丧制指五服之外无服丧关系称"无服"。
1.没有衣穿。 2.古丧制指五服之外无服丧关系称"无服"。
有服
[相关解释]
1.谓居丧。 2.谓宗族关系在五服之内。
1.谓居丧。 2.谓宗族关系在五服之内。
期功
[相关解释]
1.亦作"杘功"。 2.古代丧服的名称。期﹐服丧一年。功﹐按关系亲疏分大功和小功﹐大功服丧九月﹐小功服丧五月。亦用以指五服之内的宗亲。
1.亦作"杘功"。 2.古代丧服的名称。期﹐服丧一年。功﹐按关系亲疏分大功和小功﹐大功服丧九月﹐小功服丧五月。亦用以指五服之内的宗亲。
漕试
[相关解释]
1.宋贡举考试方式之一。景佑年间,命各路转运司类试现任官员亲戚。此后形成制度,由转运司类聚本路现任官所牒送随侍子弟和五服内亲戚,以及寓居本路士人﹑有官文武举人﹑宗女夫等,举行考试,试法同州﹑府解试。漕试合格,即赴省试。宋赵升《朝野类要.举业》有"漕试"条。
1.宋贡举考试方式之一。景佑年间,命各路转运司类试现任官员亲戚。此后形成制度,由转运司类聚本路现任官所牒送随侍子弟和五服内亲戚,以及寓居本路士人﹑有官文武举人﹑宗女夫等,举行考试,试法同州﹑府解试。漕试合格,即赴省试。宋赵升《朝野类要.举业》有"漕试"条。
男服
[相关解释]
1.古代王畿以外的"九服"之一。指王畿外方千里至千五百里之间的地区。 2.周制亦称王畿以外的"五服"之一。
1.古代王畿以外的"九服"之一。指王畿外方千里至千五百里之间的地区。 2.周制亦称王畿以外的"五服"之一。
疏衰
[相关解释]
1.亦作"?衰"。 2.即齐衰。丧服中"五服"之一﹐规格次于斩衰。
1.亦作"?衰"。 2.即齐衰。丧服中"五服"之一﹐规格次于斩衰。
絶服
[相关解释]
1.古代礼制,称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以外不再服丧之亲属。
1.古代礼制,称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以外不再服丧之亲属。
纃缞
[相关解释]
1.即齐衰。旧时丧服名,五服之一,次于斩衰。
1.即齐衰。旧时丧服名,五服之一,次于斩衰。
细红
[相关解释]
1.即小功。旧时丧服五服之一,用较粗的熟布制成,服期五月。
1.即小功。旧时丧服五服之一,用较粗的熟布制成,服期五月。
缌麻
[相关解释]
1.古代丧服名。五服中之最轻者,孝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三月。凡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等,均服之。
1.古代丧服名。五服中之最轻者,孝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三月。凡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等,均服之。
缌麻丧
[相关解释]
1.古代丧服名。五服中之最轻者。
1.古代丧服名。五服中之最轻者。
荒服
[相关解释]
1.古"五服"之一。称离京师二千到二千五百里的边远地方。亦泛指边远地区。
1.古"五服"之一。称离京师二千到二千五百里的边远地方。亦泛指边远地区。
袒免
[相关解释]
1.袒衣免冠。古代丧礼凡五服以外的远亲,无丧服之制,唯脱上衣,露左臂,脱冠扎发,用宽一寸布从颈下前部交于额上,又向后绕于髻,以示哀思。
1.袒衣免冠。古代丧礼凡五服以外的远亲,无丧服之制,唯脱上衣,露左臂,脱冠扎发,用宽一寸布从颈下前部交于额上,又向后绕于髻,以示哀思。
袒免亲
[相关解释]
1.指五服以外的远亲,如高祖的亲兄弟﹑曾祖的堂兄弟﹑祖父的再从兄弟﹑父亲的三从兄弟﹑自己的四从兄弟及三从侄﹑再从侄孙等。
1.指五服以外的远亲,如高祖的亲兄弟﹑曾祖的堂兄弟﹑祖父的再从兄弟﹑父亲的三从兄弟﹑自己的四从兄弟及三从侄﹑再从侄孙等。
西荒
[相关解释]
1.西方荒远之地。相传古代京畿之外划分为侯﹑甸﹑绥﹑要﹑荒﹐称五服。服﹐五百里。荒服最远。
1.西方荒远之地。相传古代京畿之外划分为侯﹑甸﹑绥﹑要﹑荒﹐称五服。服﹐五百里。荒服最远。
要服
[相关解释]
1.古五服之一。古代王畿以外按距离分为五服。相传一千五百里至二千里为要服。 2.泛指边远地区。
1.古五服之一。古代王畿以外按距离分为五服。相传一千五百里至二千里为要服。 2.泛指边远地区。
轻丧
[相关解释]
1.古代丧服之一。五服之最轻者,即缌麻服。
1.古代丧服之一。五服之最轻者,即缌麻服。
近服
[相关解释]
1.谓靠近王畿之地。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五服。
1.谓靠近王畿之地。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五服。
邦采
[相关解释]
1.采邦,采服。九服(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服)之一。《书·康诰》"侯甸男邦采卫。"孔传"此五服,诸侯服。五百里侯服,去王城千里,甸服千五百里,男服去王城二千里,采服二千五百里,卫服三千里。"后因以"邦采"称国家。
1.采邦,采服。九服(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服)之一。《书·康诰》"侯甸男邦采卫。"孔传"此五服,诸侯服。五百里侯服,去王城千里,甸服千五百里,男服去王城二千里,采服二千五百里,卫服三千里。"后因以"邦采"称国家。
麤功
[相关解释]
1.大功。古代丧服五服之一。服期九月。
1.大功。古代丧服五服之一。服期九月。
齐斩
[相关解释]
1.丧服名。指五服中的"齐衰"与"斩衰"。
1.丧服名。指五服中的"齐衰"与"斩衰"。
齐衰
[相关解释]
1.丧服名。为五服之一。服用粗麻布制成,以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服期有三年的,为继母﹑慈母;有一年的,为"齐衰期",如孙为祖父母,夫为妻;有五月的﹐如为曾祖父母;有三月的,如为高祖父母。
1.丧服名。为五服之一。服用粗麻布制成,以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服期有三年的,为继母﹑慈母;有一年的,为"齐衰期",如孙为祖父母,夫为妻;有五月的﹐如为曾祖父母;有三月的,如为高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