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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两税相关的词语及解释 👇
两税
[相关解释]
1.夏税和秋税的合称。唐德宗时杨炎作两税法,并租庸调为一,令以钱输税。夏输不超过六月,秋输不超过十一月,故称两税。 2.见"两税法"。
1.夏税和秋税的合称。唐德宗时杨炎作两税法,并租庸调为一,令以钱输税。夏输不超过六月,秋输不超过十一月,故称两税。 2.见"两税法"。
两税户
[相关解释]
1.依两税法纳税的人家。
1.依两税法纳税的人家。
两税法
[相关解释]
1.唐德宗建中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唐代后期直至明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1.唐德宗建中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唐代后期直至明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两输户
[相关解释]
1.即两税户。
1.即两税户。
夏税
[相关解释]
1.田赋名称。唐起,历代田赋都分夏﹑秋两季征收,称为夏税和秋税。 2.建中元年行两税法后,规定"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宋代夏税自五月半起征,七月底或八月初纳毕;秋税自九月初起征,十二月半纳毕。元代在江南仿唐代两税法征税。明代规定夏税无过八月,以小麦为主,秋粮无过明年二月,以米为主。行"一条鞭法"后,夏税﹑秋粮大都征银。清代分上忙﹑下忙两期征收。
1.田赋名称。唐起,历代田赋都分夏﹑秋两季征收,称为夏税和秋税。 2.建中元年行两税法后,规定"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宋代夏税自五月半起征,七月底或八月初纳毕;秋税自九月初起征,十二月半纳毕。元代在江南仿唐代两税法征税。明代规定夏税无过八月,以小麦为主,秋粮无过明年二月,以米为主。行"一条鞭法"后,夏税﹑秋粮大都征银。清代分上忙﹑下忙两期征收。
奉户
[相关解释]
1.宋初承五代旧制﹐州县官俸均给实物﹐并指定由所属民户出钱易回。这些被指定的民户称为"奉户"。每本官所受物﹐凡一千﹐分与两户﹐一户输钱五百。如物价不足以抵官俸原数﹐即由奉户补足﹐官府则免除其夏秋两税以外的其他赋役。此制起于后汉干佑中﹐至宋太平兴国元年始废。见《宋史.职官志十一》。
1.宋初承五代旧制﹐州县官俸均给实物﹐并指定由所属民户出钱易回。这些被指定的民户称为"奉户"。每本官所受物﹐凡一千﹐分与两户﹐一户输钱五百。如物价不足以抵官俸原数﹐即由奉户补足﹐官府则免除其夏秋两税以外的其他赋役。此制起于后汉干佑中﹐至宋太平兴国元年始废。见《宋史.职官志十一》。
租庸调
[相关解释]
1.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绫﹑絡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
1.唐代对受田课丁征派的三种赋役的并称。导源于北魏到隋代的租﹑调﹑力役制度。凡丁男授田一顷﹐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岁输绢二匹﹐绫﹑絡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役人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纳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唐开元末年均田制破坏﹐这种承袭北魏的赋役制度渐不适用;安史之乱后﹐为两税法所代替。